张新律师,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选择我就是选择一个团队为您服务!本人是法律快车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约嘉宾律师,与全国各地的律所律师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为你解决全国的法律问题。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 详细>>
律师姓名:英锐团队律师
手机号码:15955644715
邮箱地址:791519979@qq.com
执业证号:23415201110092816
执业律所: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路与解放南路交口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和问题希望利用假离婚来解决。比如为了逃避巨额债务,以为通过离婚就能避免,其实这是不现实的。那么假离婚是否真的可以逃避债务呢?请看下文让小编带您一起详细了解吧!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方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夫妻离婚债务的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
有些夫妻因为不愿偿还债务,逃避债务,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方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判决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